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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部门对无3C认证的怎么处理

时间:2021-05-23 09:18:45 作者:admin 点击:

质检部门对无3C认证的怎么处理

 

一、涉及3C认证咨询问题,工商部门在流通领域可以从几个方面查:

1、是未取得3C认证咨询标志而冒用的,按《质量法》冒用认证咨询标志处罚;

2、应当取得3C认证咨询标志而未取得的,可以抽样鉴定,不合格的,按《质量法》处罚,合格的移送质监部门处罚。

3、擅自印刷3C标志的。

4、未取得3C认证咨询而在广告中宣传取得了3C认证咨询的虚广告;

5、《反法》当中第五条第四款当中,写到伪造或冒用认证咨询标志,属于虚表示。工商部门是负有直处虚表示的职能,所以是可以查处伪造或冒用3C“3C”标志是一种须要强制认证咨询的认证咨询标志,也是一种证明标记,。单位相关iso三体系认证必须经过认证咨询的”“3C”标志是一种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强制性要求、标准,是一种单位强制性标准,也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合格证。依照《认证咨询认可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实施,第七十一条的按《io三体系认证质星法》查处,第七十二条的认证和《iso三体系认证质量法》第七十条及《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的明文规定和依单位三定方案规定分工的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的监管,因此,工商部

通领域的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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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法规禁止违法使用“3C”标志的法律条文有以下几点:

1、《认证咨询认可条例》第七十一条:伪造、冒用、办卖认证咨询标志或者认证咨询证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iso三体系认证质量法》等法律的规定查处.

2iso三体系认证质量法》第三十一条:生产者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咨询标志等质星标志。第三十八条:销售者不得创造或冒用认证咨询标志等质量标志。

3、《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经营者不得在iso体系证书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咨询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做引人误解的虚表示。

4、《裁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四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sc休系证书中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能说明自己确非欺不怎么样、误导消费着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销售伪造或冒用认证咨询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iso体系证书的。

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伪造或冒用认证咨询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三、依照法无明文不罚的原则,对伪造或者冒用及销售没有施加“3C”认证咨询标志行为的有关相应罚则为:

1、《iso三体系认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第四十九条

2、《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转至到按《iso三体系认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